现代言情新书《嫁给宿敌家的儿子》是不想吃土所编写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主角嫁给宿敌家的儿子,书中主要讲述了:我向他挪了挪,睡衣帽子上的兔子耳朵戳到了他的脖子。他被弄的一激灵,然后也僵硬地向我靠拢。“笑一笑!笑一笑!”工作人员又冲着我们喊。我开启了假笑模式,僵硬地提着嘴角把我的一排白牙露出来。没想到陈廉奇却伸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喜欢一个人总会产生很多好奇,想知道他去那里会做些什么,于是我也加快了脚步跟了上去。
那条胡同太窄太窄了,我把他跟丢了。
人跟丢了不说,我还迷路了,越着急却越找不到出路。
实在没办法了,我决定原路退回去。
转身回走没几步,便遇上了在胡同口晃荡的混混们。
他们大都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不愿在学校里拘束的人。
他们笑着向我走来,我心里却一阵发慌,听说惹上他们的人男的会被抢钱,女的会被欺负。
正面对抗是不行了,逃跑的话,这个地方我根本不熟,被抓到估计会被加倍报复。
突然之间我记起体育老师教过,不要惹恼对方,可以假意顺从,等到人群密集的时候再呼救。
于是我深吸了一口,准备上前和他们周旋。
只是刚踏出一小步,肩膀便被一只手拦住,身后的人向前贴近,我因恐惧汗湿了的后背便贴上了温热且健壮的胸膛。
“行了,别生气了,我错了,走吧。”陈廉奇的声音不大不小,刚好够那群人听见。
“兄弟,这妞是你的?”对面的一个男生率先开口。
“是啊,跟我生气呢,刚哄好要跟我去那边呢”陈廉奇手臂收紧,我贴着他更近了,然后又指了旁边闪着暧昧灯光的小宾馆。
“呵呵呵呵,那我们就不耽误你们了。”他们怪笑着跟我们俩擦身而过,每个人路过我们时,都带着那种像把我们衣服脱光了一样的眼神。
他们走过去了之后,陈廉奇问我,为什么要跟着他。
我支支吾吾了半天,也没说出句完整的话。
我想说喜欢他,又害怕他带我去那边的小宾馆。
大概是他等急了吧,见我半天没出声,突然就呵斥了我一声。
“说话!”
突如其来的一声,吓的我头脑一空,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:“因为喜欢你,因为想跟你在一起。”
“那你不知道这个偏僻的胡同,你一个人进来会有危险吗?”他的声音还是很大,语气也还是很凶。
“我没想那么多…”我怯懦。
“再喜欢一个人,也不能不顾自身安危。”
他见我没说话,又问我“记住了吗?”
“记住了。”我被训得低扣着头,心情很糟。
他拉过我的手,七拐八拐地穿过胡同。
“你是要带我去宾馆吗?”我惴惴不安地问。
“带你回家。”他语气还是很不好。
他牵着我的手送我回家,可他的手力气很大,箍得我很难受,我想把手稍微抽出来一点,可他却仍是紧紧握住,像是怕我再丢了一样。
“可真笨啊,要是我没回头去找你可怎么办啊。”他嘟囔着,以为我没听见。
“我…我会报警的…”我小声反驳他。
“那你不如跟他们说,我男朋友就在附近。”
“嗯?哦。我…记住了。”
后来陈廉奇说,他当时是想借那条胡同甩掉我的,因为我一直以来的阴魂不散让他觉得很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