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秦理冯国金的小说是《胆小鬼》,它的作者是郑执创作的都市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本市至少有五家,那还是2013年以前,如今可能更多,也可能更少——2016年以后,我再没回去过,所以不清楚。2016年我妈搬来深圳给我带孩子,直接把我爸的坟也迁过来了,摆明了没打算再回去,说那里已经没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想写遗嘱,下笔却发现除了“遗嘱”两个字本身,没什么好写的,一没财产二没遗愿,家里唯一的老房子写的是我妈的名,最后反复要我答应照顾好我妈,另外说自己早年买过一份保险,受益人是我,算了算死后能给我留七万多——七万四千五百零六块六,他的命最后值这么多钱,都放我手里了。大三那年,我背着我妈拿出其中五万跟同学合伙在大学校门口开了一间奶茶店,想着钱生钱,给我妈减轻负担,结果不到半年店就黄了,钱一分不剩。我妈也没说什么,继续每晚推着那辆倒骑驴卖炸串,白天还要扫大街。后来我才知道,我被那个同学给骗了。有天晚上喝醉了回到宿舍,我把那骗子给打了,对方脑袋缝了十七针,我被留校察看。大四最后一个学期,专业课考试,我抄袭被抓,加上之前的处分,毕业时学校只给了我张肄业证,没学位,去人才市场找工作,进门都费劲。毕业以后,我留在北京打各种零工,最久的一份工作也没超过八个月。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写企划书,一个月三千五,后来那家公司老板卷钱跑路了,公司也就没了。这一路走过来,到底错在了哪一步,我至今还是没想通。以我那几年的经济状况,就该学那些赖在北京不甘心回老家的年轻人一样去住地下室,但我选择厚着脸皮赖在高磊家客厅的沙发上,跟他和他的租客三个人住一起,他自己一年有半年都在出差。房子是高磊家买的,我从没给过房租,每个月请他喝几顿酒抵了,算是默契。高磊是我初高中六年的同学,如果非要说一个算得上好朋友的人,那高磊应该就是——其实,本该还有三个人,冯雪娇、秦理、黄姝。初二那年,加上我跟高磊,五个人一起发过誓,誓言具体内容是什么不记得了,大概跟七爷和他那六个把兄弟说过的大同小异吧,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,今生不离不弃。
但我们谁也不知道,至少我不知道,人生到底从哪一步开始走错,以至于多年后的我们形同陌路,相遇离别都像发生在梦里。而如今,其中两个人也许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里重逢,正一起似笑非笑地看着活人继续享福或是受罪,像看戏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