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辛夏暖陆子昂的小说是《谨以此生献给你》,是作者锦竹倾心创作的一本现情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辛夏暖敲开A85房门,门一打开,便见到倒在沙发上睡死的毕方时,还有可怜兮兮的、光着脚丫的曼妮。辛夏暖扶额,走了过来,看到地上那断跟的高跟鞋。这鞋子是上个星期才买的,价格上千,居然这么弱不禁风,果然应了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这是辛母第N次说这事。当初辛夏暖还有廖修的时候,辛母说:“你跟廖修不合适,他家是开公司的,很多观念和我们不一样,他们希望找个能对事业有帮助的媳妇,我们希望找个门当户对的。”
那时,辛夏暖懒得理会,只觉得没那个必要。
如今,辛母有了台阶下,不说白不说。辛母说这事的时候,辛夏暖正在夹虾子吃,她一边剥虾子一边应着:“你看上谁家的儿子了?”
“姜参谋的儿子,就是小时候常常抄你作业的那个。”
辛夏暖想了想,记忆里好像是有那么个小子,皮肤有点黑,笑起来露出虎牙的男孩。不过……以她对辛母的了解,辛母是个十分注重外表的人,怎么会选那个黑小子呢?
辛夏暖露出狐疑的目光,似乎在质疑印象中的黑小子,辛母摆了摆手:“姜新博今年刚转正,在检察院做检察官,不错的。”
果然是姜新博。辛夏暖不禁脸一黑,正逢此时微波炉“叮”了一声,她连忙站起来说:“我去拿菜。”
辛母在背后嚷嚷:“暖暖,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,你现在都二十六了,再不选,就是别人挑你了。”辛母生辛夏暖的时候是二十岁,社会再怎么变化,总不能推迟到这么晚吧?
辛夏暖端好菜,又回去盛饭,拿好饭便坐下来开始吃了。辛母见辛夏暖这副无所谓的态度,气恼起来:“你还是喜欢陆子昂是吧?”
辛夏暖顿了顿,筷子含在嘴里,筷子上面还有夹住的米饭。她愣了下,继续吃了起来:“妈,我要是还是喜欢子昂哥,我也不会找廖修啊。”
辛母也端起米饭扒了几口:“他回来了。”
“嗯,看见了。”辛夏暖心不在焉地说。
辛母一愣,把饭碗放回桌子上:“你们碰面说话了?”
“没呢,只有我看见他而已。他变化好大。”在辛夏暖的印象中,陆子昂根本不是这个样子,他总会把衣服穿得很松垮,爱穿T恤,把袖子捋到肩膀上,爱嚼口香糖,而且常常逼着她吃,说能瘦脸,嫌弃她脸胖。他总是吊儿郎当,作业总是她帮他写。他明明比她高两年级,她哪能写?
不是为了他,她不可能那么用功去读书,去提前学习高年级的课本。陆子昂的朋友都羡慕他,夸他有个好枪手,想拉拢过来。这时他总会揽住她的肩膀,揉着她的学生头,笑嘻嘻地露出一口白牙:“我最喜欢的妹妹,谁也不给。”
是啊,她只是他的妹妹,从她知道喜欢男孩子起,第一次鼓足勇气准备告白的时候,在她刚满十三岁的生日宴会上,他当着众人的面,与她结拜为兄妹起,她知道,这辈子,他只把她当妹妹了。
“暖暖,待会儿我们去陆家打声招呼吧,怎么说你陆叔叔平时也最疼你了。”
陆叔叔自然是陆子昂的爸爸陆司令。陆司令很希望有个女儿,偏偏只有一个儿子,加上辛家与陆家关系颇好,辛夏暖又是乖孩子惹人疼,陆司令很喜欢。后来知道陆子昂和她结拜,干脆顺水推舟,认了她做干女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