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骑士征程的书名叫《骑士征程》,它的作者是我爱小豆写的一本奇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这帮大头兵每日的乐子就是打牌、吹牛、互相调侃,每个人都练了一副好嘴皮子,洛克对于这种现象是十分喜欢见到的,因为这无形之中提高了他们小队的凝聚力。“别耍嘴皮子了,快去领饭吧,顺便把我那份带上。”洛克对着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洛克走到了军需营,这里不止发放军饷,还作为军营里的一个交易场,在这里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。
香醇的麦酒?锋利的精铁长剑?一匹耐力不错的战马?又或是美貌的女人?
这里应有尽有,凯多齐男爵对自己士兵的需求十分照顾。
但前提是,你有钱……或者你有权。
作为二等兵的洛克,他的资本或许刚刚达到这里的标准,但他很少在这挥霍。
不只是他,在军营中,基本有家室、有家庭负担的士兵都不会来这消费,不是因为士兵们自制力强,是因为他们口袋里的银德勒禁不起大手大脚。
“嘿,洛克!你的饷!”一声粗吼,一个膀大腰圆,长满络腮胡的大汉扔给了洛克一袋钱。
洛克打开一看,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银德勒和一百枚铜德勒。
“约夏克大叔,下午去喝一杯?”洛克笑嘻嘻的对络腮胡大汉说道。
“和你说多少回了,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!你这小子!一杯就想打发我?至少两杯!”约夏克大叔对着洛克笑骂道。
洛克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,更是为了关于自己军衔晋升的事。
他的战功快要达到一等兵了,一等兵是所有士兵的一个分界线,达到一等兵的人,男爵将赐予修炼斗气的功法,这是晋级骑士阶位的通道。
而且一等兵,至少能当个中副队长,像夏约克大叔那样的老牌一等兵,是直接被任命为中队长的。
约夏克大叔答应洛克的请求也不仅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,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,而且约夏克大叔和洛克来自同一个镇,矿山镇。
其实他们大队的人大多都来自一个地方,凯多齐领。
可以说洛克参军的这四年约夏克大叔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,从他开始当仆兵一直照顾到他成为如今的二等兵。
约夏克大叔也可以说是这些年看着洛克长大了。他也愿意帮助这个后生,这次喝酒,他准备提点一番洛克,给他指导门路晋升一等兵。
“没问题,到时候我来叫您!”洛克收好钱袋,便径直离开。周围精致的铠甲、锋利的长剑以及周围搔首卖脸的女人让他差点害了红眼病。
一副普通的铠甲至少需要100银德勒,也就是一枚金德勒,一把不错的长剑至少需要10枚银德勒,而和一个卖相不错的女人过一宿,没有一枚银德勒你都不好意思开人家的门。
洛克没有多少闲钱。他至今的装备也就是一副破损的皮甲,一把带有豁口但是依然锋利的铁剑,一把铁枪,以及一把藏在靴中的短匕。
洛克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,看着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打牌、吹牛的手下,他也被这种轻松的氛围感染了。洛克踢了一脚边打牌边大呼小叫的凯恩,这家伙是小队的斥候,三等兵。
战场上是冷静埋伏的斥候,生活中是大大咧咧的大嗓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