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林朝暮戚光浔的小说叫做《林朝暮戚光浔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朝暮戚光浔所编写的现代言情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光浔还在半空中的手僵在那里,看着林朝暮的目光有几分怪异。上一世……她不是一直很想离开戚家吗?“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我既嫁作戚家妇,便是戚家人。”林朝暮说得振振有词,实际上却只是下意识的觉得,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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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朝暮知道,他就是原身的新婚相公戚光浔,因为戚家只有他一个男人。
戚光浔的声音再次传来:“时间紧急,娘你还是赶紧收拾东西,两位姐姐也快些回去通知家里,一个时辰后咱们一起走。”
他顿了顿又道:“如果你们想让我被抓壮丁,那就不用走。”
他的话音刚落,林朝暮这屋的门就被推开了,戚光浔高大的身影走进来,屋内瞬间显得逼仄。
看见林朝暮直直的盯着他看,戚光浔的眉头皱了皱:“既然醒了,就赶紧起来。”
林朝暮抬脚下床,还是没收回盯着戚光浔的目光。
他实在不像是长在乡野之中的农家汉。
剑眉星目,唇红齿白,明明长得高大威猛,却又糅合了几分书卷气。
“这是休书,”戚光浔伸手递过来一张纸,“你我尚未圆房,你拿着休书回家去,跟你的家人一起走。”
听了这话,还沉浸在戚光浔逆天颜值中的林朝暮立刻回神,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:“我跟你们一起走。”
原身的娘家一言难尽,她傻了才会在这种时候跑回去。
戚光浔还在半空中的手僵在那里,看着林朝暮的目光有几分怪异。
上一世……她不是一直很想离开戚家吗?
“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我既嫁作戚家妇,便是戚家人。”
林朝暮说得振振有词,实际上却只是下意识的觉得,戚光浔这人看着就靠谱,跟着他也许还能在这乱世有些保障。
“既如此,那你也快些将屋里的东西收拾收拾,收好之后再去帮娘规整一下。所有粮食全部带上,衣服只拿料子最好的,厚衣服必须带上,能用包袱皮装的就别用坛子罐子,还有……”
林朝暮打断他的话:“我知道怎么做,你有事就先去忙你的。”
这话说完,她已经利落的转身,开始打包床上的东西。
戚光浔有三个姐姐,刚刚说话的只有两个,想来他现在肯定急着去通知他三姐。
戚光浔站了一小会儿,看着林朝暮的目光闪了几下,而后大步出了房门。
林朝暮手下没停,快速的将屋里所有能带走又有用的东西全都集中到床上。
她没有多问,更没有去纠结什么,因为孤身一人打拼多年的她知道:及时行动,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