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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了太久,又或者我伤到了脑子,再醒过来,记忆变得像片儿汤一样零零碎碎的,我记不起在春栖城中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记得我违抗圣旨,逃了当朝堂堂瑞安王的大婚,被全城通缉,但通缉画像特别丑,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,所以我逃得很成功,绝没有被人抓住。
但我是哪来的本事躲过层层排查逃出深宫,为何去了春栖城,又为何会躺在尸堆里,却一点印象都没有。
我的头又开始疼了,这也是老毛病了,金刚在半空盘旋,“猪头,猪头,猪头……”
我跳起来去揍它,被沈云椒一把按住,他在我脑门上扎银针,又空出一只手来捏我的后脖颈,头痛立即缓解大半,但意识也跟着成了一团浆糊,彻底搅不动了。
沈云椒说着老生常谈的话,“该想起来的时候,自然会想起来,你要是非要硬想,别怪我没提醒你可能会爆血管而死。”
哇,那种画面还是算了吧。
做人得有良心,虽然对外我死透了,可是我死成那副惨样多半是人为的,可见我虽然是个矬人,我那仇家应该一点也不矬。要是被仇家知道我不仅没死,还活得很滋润,后果定然不堪设想。
我问沈云椒,“有仇家要弄死我,而且,我还是个通缉犯……你不害怕吗?”
熏风花雨里,沈云椒拿清亮的眼睛将我一望,我就知道自己又说了蠢话,他撸狗一样摸了摸.我的头,“你那通缉令,只赏银五十两,你晓得如今的物价伐,一颗猪头都要五十两。何况,你我现在是在岭南……”他没说后半句,我也听得懂他的弦外之音。
岭南距长安千里之遥,山高皇帝远,地方官也懒得把精力放在一个长安城的罪犯身上,加上去年我就“死”了,通缉令也渐渐撤干净了。能认出我的、且真心想抓我的,也只剩下长安城那些被我拂了面子的贵族子弟们,可他们根本不会来的。
这里可是岭南,蛮荒之地。吃不着珍馐美味,耗子比猫还大,瘴气毒虫数不胜数,除了流放的罪囚,鸟都不稀罕拉屎。
是真的难熬,我这般皮糙肉厚好养活的,跟着沈云椒住到岭南之后都面有菜色了。
“万一……我说万一,要是我真被抓到,那你怎么也得判个藏匿钦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