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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垃圾桶里,转身离开的时候,林蕃还忍不住想,他怎么连后脑勺都那么好看呢?
六月的知了聒噪,提醒少年少女夏日临近,提醒林蕃心碎开始。
“你没事吧?”男人再次发问。
眼前的女人美则美矣,盯着他看的时候仿佛像要把他看出个洞来。
“我……”林蕃回过神来。
陈程打断了她,从口袋里掏出钱包,懊恼地发现只有美金,却还是将里面的一沓都抽出来塞进林蕃手里,抱歉地笑笑:“实在对不起,我赶时间。”
只给她留下一个如当年般的好看后脑勺。
林蕃,二十四岁,在机场遇到惦记了不知道多少年的,被他用滚烫的有色饮品浇了一身,塞了一叠美钞。
今日大概不宜出门。
林蕃从小学开始征战天使街23号,字还没认太全就在言情小说的海洋里徜徉,虽然因为胖没谈过恋爱,但仍为自己在书中代入女主角色“身经百战”而沾沾自喜。
小说毕竟是小说,就算是再喜欢简奥斯汀式的大团圆,还是要明白误会是必然的,谅解是偶然的,相爱则是偶然中的偶然。
道理都懂,她只有一点贪心。
高三那场令人难堪的演出落幕后,陈程转天就出了国,留下林贵妃在校园里独自相思。随后林蕃按部就班地生活,参加高考,拿下状元,顶尖大学,通过法考,推免保研。
只有一点不一样。
在这天过后的六年里,林蕃狠下心来减肥:每天跑十公里,把自己折腾到半月板磨损;只吃色拉,在饿得感觉要晕过去的时候喝水顶饱;每当觉得两眼一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,满脑子都是当年的少年。
然后又一个鲤鱼打挺起来继续。
大四那年林蕃就已经下百,曾经的快乐小胖变成了纤纤美女,拿起曾经的衣服穿在身上的那一瞬间,她突然泪腺失控,情绪波动到过呼吸,舍友差点打电话叫了救护车。
她独来独往,没有朋友,最大的爱好是学习,最大的梦想是奖学金多到能填满马里亚纳海沟。
唯一的那点贪心是希望能和陈程在更高处再见。
而不是在不高不低处被泼咖啡。
林蕃忙完所有的事情回到宿舍的时候咖啡的印子已经在衣服上留痕,她临时在机场的商店买了一身衣服,接到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