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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二郎,这几日也不见你,还以为你不来了。”
“今日不是来了么。”韩桢心头一动,在磨盘上轻轻拍了一把,引得一阵嗔怪。
妇人唤作安娘,是这间茶肆的老板娘。
她的男人前两年被征了徭役,摔断了腰。
家里的顶梁柱塌了,孩子还小,婆婆又瞎了眼,养家糊口的重担便压在安娘一个人身上。
好在她心思活络,卖掉了家里的几亩田地,又东借西凑,在县城里开了家茶肆。
一个女人做生意很艰难,她又有姿色,因此时常有泼皮闹事,更有小吏借着各种杂税来刁难调戏。
韩桢帮过她几次,一来二去,两人也就好上了。
说话间,只见衙役刘勇领着七八个弓手从县外走来。
见到韩桢后,客气道:“韩二,有桩赚钱的买卖,愿不愿干?”
韩桢眉头一挑:“甚么买卖?”
“小王村有野彘作乱,毁坏粮田,伤了数人。王员外放出话,杀了野彘便有十贯赏钱。”
十贯?
韩桢冷笑道:“这笔赏钱怕是不好赚。”
小王村的王员外在临淄县是出了名的吝啬鬼。
有一次厨娘只因做菜时多放了些盐,便被王员外当众赏了一巴掌。
能让这样的主儿忍痛开出十贯赏钱,说明那头野猪极难对付,保不准得有个三四百斤。
宋朝一市斤是660克,所以这会儿的三四百斤远比后世要重。
这个重量的野猪在山间是霸王般的存在,皮糙肉厚,身上又裹着泥巴与树脂,刀箭难伤。
发起狂来如同战车,若是被一头撞上,轻则伤筋断骨,重则当场毙命。
对猎户来说,宁愿杀虎,都不愿招惹如此大的野猪。
不过,韩桢现在满脑子只有两个字。
吃肉!
大口吃肉!
要知道他们这帮泼皮看似潇洒,其实日子过得苦,只能勉强填饱肚子,难得能吃口肉。
主要是韩桢不愿干偷鸡摸狗,持强凌弱的勾当。
像城西的那帮泼皮,就没那么讲究了。
“安娘,我回去了,回头跟三狗他们说,明早在庙里回合,这赏钱我要了。”
此时日头偏西,韩桢拿上手下马三狗给抓的鱼,起身往家的方向走。
他家在小东村,距离县城不远,约莫五里路。
按照他的脚程,不需半刻钟便能走到。
韩桢在家中行二,上面有一个大哥。
只不过相比起他非人般的强健体魄,大哥却自幼体弱多病,娶妻之后还没一年便撒手人寰,留下寡居的嫂嫂。
为了避嫌,韩桢在大哥死后便整日在县城厮混,只是隔三差五回一趟家,捎带些粗盐麻布、帮衬着做些农活,其次也是为了震慑宵小。
……
一路上,不时遇到田地里劳作的村民。
见到韩桢,纷纷打开打招呼。
“韩二,回来啦?”
“是啊!”
这得益于他的好名声,若是换做其他泼皮,这些村民估计唯恐避之不及。
主人公叫韩桢,闰娘的小说叫《占山为王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很废很小白倾心创作的一本历史类型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不远处观战的马三狗等人,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。这……这是何等神力!然而,更震惊的还在后头。“啊!!!”韩桢一声大喝,双臂青筋暴起,猛然向左一扳。轰!五百多斤的野彘被他硬生生扳倒在地。庞大沉重的身躯狠狠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