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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方洲就这样慢慢地走入我的生活,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买搭子。
他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,诸如:
拼多多砍一刀的时候。
大卖场促销买一送一的时候。
肯德基疯狂星期四和麦当劳麦旋风第二杯半价的时候。
我也会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,比如现在。
我和他刚拼了两杯麦旋风。
人就是这样,一旦甜的东西吃多了,就会想吃点咸的。
我看见平常路过无数次的鸭脖店有些心痒难耐,正在犹豫纠结的时候,就听见他低沉的声音,“想吃鸭脖了,你要一点吗?”
我忙不送地点了点头。
他和老板要了一份十块的鸭脖,我一看,这鸭脖很小又少显然不值这个价格。
经过卖场促销的洗礼,他显然已经不是那个手足无措的生活白痴了。
他犹豫了几秒,温声说道,“不好意思,我不要了。”
不知道触及到老板哪个生气的点,他突然大骂道,“都帮你装好了又不要,年纪轻轻的怎么这样子做事。”
他应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忙说不好意思,又尴尬地想去付钱。
我拦住了他,对老板说道,“你这鸭脖这么小,不买也是很正常的。一大把年纪了,仗着年轻人脸皮薄,强买强卖是吧。”
见周围的人越来越多,许是不想影响到她的生意,老板也没有再说什么了。
我拉着王方洲就走了。
他耳朵通红,“刚才,还好有你。”
“大恩不言谢,”我无所谓地挥了挥手。
4
周六,我去参加了一个富二代的酒吧的周年庆,不要问为什么,问就是因为他们需要我这样人美声甜的美女来活跃气氛。
这个酒吧还挺出名的,外面豪车云集,美女如云。
里面的气氛非常火热,我唱完一首歌以后,就坐在角落里面喝酒。
这正是单身男女认识的好机会,显然大家都是这样想的。
当和第五个搭讪我都男人聊完天之后,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我眼前。
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我惊讶地看着面前的王方洲,一身燕尾服把他衬得身姿挺拔,上衣的袖子挽起,露出他流畅的手臂线条。
他举了举手里端着的盘子,“本来不想来的,但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。”
顿了顿,他又问道,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
我学他,举了举手里的酒杯,“喝酒。”
又朝他抛了个媚眼,“顺便看看帅哥,食色,性也。”
他罕见地没有接话。
看见周围没有人,我拉着他问道,“这个酒吧你经常来做兼职吗?熟吗?”
“还行,”他一脸冷淡地回道。
“看在我们关系还不错的份上,我向你打听个人,那边那个,穿黑色外套男的,怎么样?”
他顺着我的话往那边望去,“不怎么样。”
我四处张望,对他说,“那那个穿蓝色T恤的怎么样?”
这回他看都没看,干脆地回道,“也不怎么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