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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啊,你竟然还敢带着刀过来,想做什么?找死吗?”
“臭婊子,我要杀了你!”
“求求你,放过我吧,我真的不是故意的,我……”
录音里,王雨晴嚣张地话语和最后我痛苦的哀求,以及后面我们发生争执时的搏斗声都记录得一清二楚。
进度条拉到最后,伴随着混乱之中的一声闷响,紧接着就是王雨晴的发出的尖叫。
然后是我因为奔跑而产生的剧烈喘息,隐约还能听见王雨晴不断地咒骂声。
并且一直持续了好久。
这就意味着我没有说谎,我在和王雨晴分开的时候,至少她还活着。
到了这一步,也就意味着案子又陷入了更棘手的状态。
不过法医那边却有了不小的进展。
他们通过不断的检测王雨晴身上的那件血衣,竟然能得到新的线索。
8
“大概在事发当日的傍晚,公园外的监控只拍到你跟着王雨晴走进去的画面,却没有拍到你们出来。”
“能告诉我,你是什么时候从里面出来的,而这个时间段内,有没有人能给你证明吗?”
何警官再见到我的时候,眼神已经变得异常凌厉了。
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查到了点什么。
但我不能慌,于是我想了想,说道:“我是从旁边的小路出来的,因为太过害怕,我跑的时候没注意。”
“我不清楚那是几点,只记得月亮还没出来。”
我顿了顿,像是在努力回忆着。
半响后才接着说,“出来后我是坐了公交回去的,车上的监控应该能拍到我。”
“还记得是哪路公交车么?”
“104路,从学校这边到我家的只有这一路公交车,我每天上下学都是坐这路车回去的。”
很快,他们就从公交车的监控视频上得到了我的不在场证明。
监控显示当时我慌慌张张地从小公园跑出来后,带着一身的伤上了车。
一路上我都在哭。
最重要的,是当时我的左手臂上的确有一条划痕,还在流着血。
并且我的邻居们都能给我作证,那天我回了家以后就再也没有出去过了。
因为平日里我为了赚点生活费,都会去给楼里的孩子补补课什么的,唯独那天没去,所以他们印象特别深刻。
我在他们的眼里,就是一个勤奋乖巧又可怜的孤儿。
他们都是看着我长大的,根本就不相信我会去杀人。
9
所有证据都表明了我根本就没有作案的动机。
警方迫于再没有新的证据,也没有理由再继续拘留我。
第一,王雨晴是否已经遇难,这是他们没办法确定的事情。
第二,现在的线索也不能确定我真的杀了人。
第三,如果按照他们的推论,王雨晴被我分尸了的话,我根本就没有那个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