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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父穿着板正的灰色老式西装,带着眼镜,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。
任母也是穿着复古旗袍,头发还做了发型,打了发胶,脸上画着妆,手上挎着小皮包。
卫雨馨穿着粉色的洋装跟在后面,一副乖巧懂事的样子。
任婵扫了一眼那洋装,居然还和她衣柜中的某件洋装一模一样,连颜色都一样,只是卫雨馨从小农村长大,晒得有些黑,粉色就更显得突兀了。
任婵默默的收回目光,心里却有些疑惑,这家子跑这里来干什么?
卫雨馨自然也注意到了任婵,毕竟在这破烂的黄土瓦房院子里,她漂亮的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,明明只是简单的休闲宽松T恤衫和牛仔裤,穿在她的身上都格外漂亮。
皮肤白的刺眼。
这是她用多少昂贵保养品,都保养不到的地步。
卫雨馨十八岁,正是青春期,脸上长了不少青春痘,以前小不懂事,经常用手挤,导致皮肤越来越差。
以前她就很疑惑,为什么同样是一家人,哥哥弟弟他们从小皮肤都比自己的好,哥哥皮肤虽然黑,但是不管他怎么造,都没有毛孔,五官也是十分好看。
两个弟弟更是小时候***嫩的,漂亮的不得了,那会儿她还认为,自己长得漂亮是有原因的,毕竟家里人五官都好。
所以她也是村里最好看的女生。
可到了城里才知道,自己这点好看实在是不值一提。
特别是在卫雨馨看见任婵的时候,她才知道,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。
她才知道,所谓基因到底多强大。
本以为任婵在村子里待一段时间,肯定就和大家一样灰头土脸了。
谁知道再见面还是这么光鲜亮丽。
反倒是自己这精心打扮,花枝招展的模样有些用力过度了。
让她有一种精致的丑陋感。
卫雨馨将这一切都怪罪到任婵身上。
她想,要不是因为任婵抢走了自己十八年的人生,自己或许也和她一样,又白又漂亮。
也不至于这么费力的打扮了,还比不过她。
看到任婵,任父任母脸色阴沉沉的。
还以为任婵是找卫家让他们退婚来了。
当即就没有好脸。
本来他们没把任婵送到卫家而是任家,就是打算让任婵和女儿订婚的男人赶紧结婚,这样任婵就是已婚人士,不仅帮女儿解决了乡下婚姻的问题,日后也不能再破坏女儿和傅家的婚姻。
这会儿看她出现在这里,又想起女儿说她把工作卖了钱,可能想回城,自然而然的以为任婵就是来商议退婚的。
当即呵斥道:“你不是已经答应了我们要结婚吗,怎么跑了回来,你难不成以为退了婚就能回城里面,破坏我们雨馨和傅炀的婚礼是不是!”
说到这,张翠梅厌恶地看向任婵,“这些年我们将你养大,已经仁至义尽了!雨馨的未婚夫,你别痴心妄想了!”
主角叫任婵宋鹤城的书名叫《穿书八零替嫁小媳妇什么都会任婵》,它的作者是任婵所编写的穿越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男人其实不矮,但生活的重担将他压的抬不起头,佝偻的背和跛脚,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老年人。女人虽然好一些,但也是十分瘦弱,一副摧残的不成样子的模样。但细看眉眼中确实是和原主十分相似,想必对方年轻时候也是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