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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其中包括做服装企业的胡家。
胡家的生意是母亲主权,胡阿姨温柔历练,把胡氏从小企业做到如今的规模,却仍保持谦卑。
胡煜杰的爸爸是个温柔儒雅的书生,平时发表发表文字,遛鸟钓鱼,二人倒也浪漫。
我大一寒假在家,想找个公司实习早早为家里做点贡献,恰好遇见了上门拜访的胡阿姨。
胡阿姨知道之后,开出诱人薪资,表示欣然乐意让一个商学院高材生进公司实习,以后好为胡家所用。
3.
当胡煜杰在电梯里遇见我时,我正值青春洋溢的十八岁。
有钱人家少爷激烈追逐明艳妙龄少女的戏码上演。
一开始我并未察觉到他的用意,只以为他是体恤员工,有问必答。
在新公司的我忙着熟悉工作环境、工作流程,认识同事。
他会在休息的时候带我转公司的各个部门,带我去公司附近找好吃的店。
一来二去慢慢熟络,我也觉得在公司有一个这样带着我往前走的人,很有安全感。
公司每月小结时要整理的资料超级多,我累到趴在办公桌上睡着。
醒来后背上盖着毯子,看见他用保温壶装的热粥,热流涌上心头。
那晚他陪着我加班,完成工作任务后,陪着我一起去肯德基庆祝噩梦结束。
他一步步靠近,从咖啡到鲜花,从卫生巾到感冒灵,温柔体贴,细致入微。
终于有一天,当他举着伞出现在下雨清晨的红绿灯路口时,我答应了他的追求。
那天细雨弥漫,他站在街对面,看见我后眉眼弯弯,带着嘴角的笑容小跑到我面前,我确定,当时的他,在奔向他的心爱之人。
他的温度和气味极度靠近,他的双眸就那样看着我。
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心跳。
我抱住了他。
现在想来,真是讽刺。
那时候,他爱屋及乌,经常会请宿舍的人一起吃饭,经常一下买六人份的小蛋糕。
他和夏清,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。
真晦气。
那时的我,是被爱情一叶障目的无知少女。
荷尔蒙褪后的平淡,新鲜感过后的平凡,才是爱情最原本的样子。
我还是更喜欢现在的我,一手掌握胡家生死的季总裁。
4.
胡家需要一个贤内助,在得知我二人的恋情之后,特地为我二人置办了一套别墅,就是后来他背着我搞外遇的那套。
胡阿姨一有空就来接着我购物保养,俨然当做儿媳妇对待。
毕业后,嫁进胡家顺理成章,当时虽然早已没有了爱情的火热,可我心里还是爱着这个让我心动的男孩。
我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夏天,我们吃过这座城市的每一家冰淇淋店。
可后来我们慢慢变成像完成任务般一周吃几次饭,节日的互送礼物越来越贵重,也越来越没新意,长得差不多的项链堆在卧室,有的连包装都没打开过。
我忙着在公司财务部整理各类报表,制定各类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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