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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认为是剧情的需要,不然即使是脑血栓,也不能做出认一个女儿丢一个女儿的选择。
更甚至于眼睁睁地看着宠了24年的女儿要死了还递把刀给凶手。
不过,我感觉我和沈鸢的记忆有点偏差,因为我记得这本书的女主心肠确实不错,但沈鸢记忆里的沈清却是个绿茶婊。
不过现在最可怜的是我,接替为男女主感情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植物人女二,帮她走完剩下的人生。
2
曾经有记者问我最爱的是什么?
我想大多数人的回答应该是父母,爱人,孩子。
这应该是常理下最完美的答案了。
然而我沈越,从来不走套路。
对着镜头我仰头大笑,「新鲜出炉」的半颗门牙成了观众的焦点。
「我最爱当然是钱。」
没错,我就是这么个俗人。
俗不可耐。
但是,我要是不爱钱,还能站在这地下拳场拿命还钱吗?
而且我也没有别的能爱的。
我一个1米8,体重80kg的金刚芭比,你觉得我会有男人吗?
现在长得俊的小子大腿都没我胳膊粗。
没男人,更别提孩子了。
什么?你说我不爱父母?
拜托,我一个孤儿院的土著居民,你问我爸妈,还不如问我孤儿院换了几任院长。
毕竟,在那所孤儿院里,我见证了第一任院长到最后一任院长的大起大落。
不过这些,我已经说不出口了。
这一回,我成了倒下的那一个。
3
在床上浑浑噩噩躺了一个月,我终于能够完全地控制自己的身体了。
我坐起来时,电视上刚好在放男女主盛大婚礼的直播。
面无表情地欣赏完这场世纪婚礼,看着镜头前对着沈清亲亲热热的沈家人。
我心底无端生出悲凉的情绪。
这应该是原主残存的感情。
「沈,沈小姐?」
进来准备给我擦身的小护工看见我完全醒了,就准备去叫人。
「嘘,」我制住了她,「今天可是我妹妹的大喜日子,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她了。」
不得不说,沈家人都生了一副好皮囊,特别是沈鸢。
即使躺了半年,略带病态的容颜也没有影响我的美貌,甚至因为方便,医护人员给我剃了一个男头。
我对小护工露出了略带痞意的笑容,短发男头显得我攻气十足,迷地小丫头晃了神。
「小妹妹,能不能麻烦你借我一身衣服呀,我想要出去走走,这身病躺太久了不舒服。」
虽然这具身子已经半年没有动弹了,但因为有人定期按摩,走路没有一丝影响。
「谢谢,衣服很漂亮。」
小姑娘挺聪明,给我找了一套运动服,但是眼睛却死死盯着我,不让我离开她的视线。
没办法,我只能绕到她身后,控制好力量,敲晕了她。
然后,戴好帽子,躲避着医院的监控,混在人群里躲过了男主和男二的眼线,重获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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