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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并不挑剔,只是从小一直在学校读书,性子不大喜欢接触太多外人,到了读专业时,还是在全是女生的幼师学校读书,就失去了很多认识优质男子的机会。
待到毕业之时,家中发生变故,使得她无暇在思考个人的事情。反正,就算思考了,男人也是靠不住的,不是吗?就像梦梦那样,把最纯的爱给了那个男人,那个男人读完了书,还是娶了一位官员的女儿。对外人还说,是梦梦和他分手的。
梦梦因为悲伤,不小心在楼梯口摔了一跤,肚子里的孩子被流掉了,从此,她便做了夜店的化妆师,带着木然的心工作,交了几个男朋友,却都只是因为寂寞。
等到曼珠来投奔她的时候,场子里刚好缺一名歌手,曼珠犹豫了一下,为了唱歌的爱好,为了能早些赚钱,就做了歌手,还认识了贝贝。
梦梦常常喝了很多酒,醉了后又笑的眼泪都出来了:“哈哈,曼珠,我们不结婚了,不相信男人了,等有钱了,我们开个小店,过正常人的生活,不再这样辛苦,这样黑白颠倒,做一辈子的姐妹好不好?”
梦梦边哭边笑,边说边喝,最后只趴在桌子上,“嘤嘤”的哭泣。
皓月不知道曼珠在想什么,但看出曼珠的脸上有淡淡的哀伤,后悔没向贝贝询问,而是直接问了曼珠。于是清咳一声,说道:“有只北极熊找了个墨镜戴,戴上后一照镜子,你猜它在想什么?”
“嗯?”
“它在想:哇,原来我其实是只大熊猫。”
“呵呵。”
就这样,皓月一路搜肠刮肚的想着也许并不好笑的笑话,一路把曼珠送回了梦梦的家。
曼珠太累了,以至于回去后就睡着了。
她是被一阵电话声吵醒的,是姐姐。
“妹妹,今天那个小三直接找到我,说我死不要脸的纠缠我老公。姐姐和她动了手。呜呜。”姐姐的声音凄凉而无助。
“姐姐,别难过了。”除了劝慰,她不知道怎么说,姐姐为了爱情,做了全职主妇,如果离婚,在家里本就没多余钱财的情况下,可能根本争取不过来小宝,也养不了小宝。难道让姐姐也来做歌手做陪酒?别说姐姐已经年纪大了,而且生完孩子发了福失去了美丽和青春精力,就算有条件,也不可以让老实的姐姐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场合。
而现在别的稍微像样些的职业,要么就是需要很强的硬件条件才能进去。
曼珠恨自己不是男儿身,至少可以帮姐姐揍那个男人和那个小三一顿,让他们老实些。
“姐姐,你离婚吧,我来替你养小宝。”她下定决心,决定辛苦一些,趁着年轻赶几个场子,多赚钱挽救家人。
“啊?不能,我不能让小宝像我们姐妹一样,从小就因为没爸爸而被人看不起。再说,你哪来的钱?”姐姐并不知道,天生丽质的妹妹已经应聘做了歌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