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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沃日,手呢?”方周带着人来,看见的是没了两只手的在地上垂死挣扎的男人。
“季明崇,手呢?”方周望着季明崇咆哮。
“他的手,你问我?”季明崇睨了眼方周,拍了拍身上沾染着的灰尘走过去将阮素抱了起来。
“你疯了?救人归救人,断人家两只手?”方周难住了,手抓着脑袋望着季明崇的背影叫嚷着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他摸了阮素所以报复他把人家手给砍了?”
“季明崇......”
“季阎王.......”
“法外狂徒......沃日......”方周愁死了。
这怎么搞?把人拉回去审讯之前还得先给人治病。
季明崇抱着阮素塞进车里,砰地一声关上车门,回头望着急得团团转的方周:“他刚刚讹了我两千万,记得让他吐出来。”
“还有,收监的时候告诉我在哪间监狱。”
搞不死他,他不叫季明崇。
方周:......“你疯了?又出钱又出力还要人胳膊的,季明崇,你脑子塞狗屎了?阮素舔你几天你就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是不是?你犯得着为了一个阮素沾血吗?季明崇......我话还没说完呢!”
“行啦!”沈商拉了一把方周:“吼死你也得不到答案,就是头驴。”
车里、暖气开到最大。
阮素裹着季明崇的外套窝在副驾驶瑟瑟发抖。
她闭上眼睛,满脑子都是季明崇打架的模样。
读书的时候就有人说季明崇不好惹,但没有女生敢信,这么温文尔雅的一个男人,看起来风度翩翩的,怎么会不好惹?
男生么们都喊他季阎王。
女生们都觉得他是落魄贵公子,为什么是落魄贵公子?京港高中能进去的只有两种人,一种是家里贼有钱的,一种是学习能力贼强的。
而季明崇属于第二种人中的第一名。
一个三好学生怎么会是阎王?
阮素这么多年都不相信。
直到今天才相信。
季明崇打开音乐,低调的法语从音响里传来。
“累了就睡会儿。”
“是不是真的?”
“什么真的?”
“你因为人家摸了我才砍了人家的手。”
季明崇握着方向盘的手一僵,是吗?不知道,当时看阮素就要死了,他满脑子都是她不能死,在听人家骂她臭***时,季明崇竟然觉得自己精心舔过的身子因为绑匪的那句话脏了。
洁白的肉体,凹凸有致的身材,微露马甲线的细腰,精瘦没有半两余肉的胳膊、每一处他都舔过......
竟然差点被人玷污了。
季明崇觉得,阮素说得没错,自己就跟只狗似的,吃过的碗不许别人碰。
这种行为放在科学领域里解释,就是领地行为。
阮素已经是他这个领地里的人了。
季明崇冷笑了声:“阮素,我砍过很多男人的手,难道都是因为他们摸过你吗?”